重慶房地產稅收原則如下:
1、重慶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價格達到前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0.5%;3倍(含)至4倍的,稅率1%;4倍(含)以上的稅率1.2%。
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3、新購的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區商品房成交均價2倍以上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