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不一定是一次性徵收的,因為不同城市的房產稅徵收方式不同,有些城市是按月或按季進行徵收,有些城市則是全年一次性徵收,具體的徵收方式建議大家向當地的稅務局進行諮詢,明確當地房產稅的繳納方式。
對擁有兩套住房的家庭,且人均建築面積超過八十平方米,這類家庭會被視作奢侈型住宅消費群體,每年按照市場評估價的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徵收房產稅,並且不會減除額,因此這類家庭所承擔的房產稅比較多。
對擁有三套住房的家庭,每年按照市場評估價的百分之四到百分之五徵收房產稅,如果是擁有四套及四套以上住房的家庭,每年按照市場評估價的百分之十徵收房產稅,且都不會減除額。
如果是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可以免徵房產稅,但如果是商業房產,每年需繳納租金收入的百分之十二作為房產稅,大家在交稅的時候,可以到當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申報,並依法繳納相關稅費。
對於經營自用的房屋,是以房產的原值一次性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來作為計稅依據的。(減除的比例將由各省在10%-30%的幅度內確定。)如果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將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1、投資聯營的房產。以房產投資聯營的房產稅計稅依據,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情況,按房產原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徵房產稅。
2、融資租賃房屋的房產稅計稅依據。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由於租賃費包括購進房屋的價款、手續費,借款利息等,與一般房產稅的計算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對房產的計稅餘值徵稅,另一方面是對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進行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