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教育 學前教育 精緻生活 飲食養生 命理 科普教育 金融 歷史 影視 數碼 熱門資訊
當前位置:生活百科站 > 精緻生活 > 

房產到期70年後怎麼續費

欄目: 精緻生活 / 釋出於: / 人氣:2.54W

房產70年是指房屋土地的使用許可權70年,一般是住宅類建築。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會自動續期,不過需要提前一年申請。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動續期並不意味著免費續期。要繳納多少費用,就繳納多少費用,具體看各地區,各部門的規定。

房產到期70年後怎麼續費

在實際生活中,大家常說的房屋產權年限並不是指房屋的擁有權,而是指“土地使用權”。所以,不要再說房子質量不好,只能住70年,真不是這麼回事。

嚴格來講:房屋的產權是永久的,但是房屋所佔用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即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土地使用權年限為70年,工業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為40年。

現如今的房價,一般購房都會選擇土地使用權為70年的普通商品房。但是,有一點你可能不知道:哪怕是新房,當你的房子買到手時,土地使用權已經沒有70年了。這到底是為什麼?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那天算起的!假如你買房拿到房本是2019年9月28日,而開發商拿地是2015年10月1日,那麼你的房屋土地使用權70年是從2017年10月1日起開始計算的。所以,你買到房子的時候產權年限就只有66年了,而不是70年。

1、建設用地期限的規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2020修訂)》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的規定

住宅用地:到期後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用地:“依照法律規定辦理”法律應主要指《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19修正)》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3、 第二款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之含義目前應指《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2020修訂)》第四十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登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