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產稅的徵收範圍是上海市全市包括:徐彙區、長寧區、楊浦區、奉賢區、虹口區、普陀區、靜安區、閔行區以及浦東新區等所有區域。”
房產稅納稅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徵收範圍,首先先要說說房產稅的概念,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物件,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徵稅物件只是房屋;
2、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徵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餘值徵收,對於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徵稅。
4、徵收物件:房產稅規定的徵稅範圍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產。
房產稅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