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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房什麼時候開始交物業費

欄目: 精緻生活 / 釋出於: / 人氣:2.37W

新房應當從交房之日起就開始交物業費。一般情況下,按照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的慣例,《前期物業管理合同》中通常都是約定在業主接收房屋後,開始交納物業管理費。因為即便業主尚未裝修入住,但並不影響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提供物業服務,作為受益人的業主應當支付相應的費用。因此,新房應當從交房之日起就應該繳納物業費,雖然新房尚未完全入住,但業主作為最終受益人,同樣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

新房交房什麼時候開始交物業費

(1)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包括外牆、樓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調系統、消防系統、保安系統、電視音響系統、電話系統、配電器系統、給排水系統及其他機械、裝置、機器裝置及設施的管理費用等。

(2)聘用管理人員的薪金,包括工資、津貼、福利、保險、服裝費用等。

(3)公用水電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噴泉、草地淋水等。

(4)購買或租賃必需的機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業財產保險(火險、災害險等)及各種責任保險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滅蟲的費用。

(7)清潔公共地方及幕牆、牆面的費用。

(8)公共區域植花、種草及其養護費用。

(9)更新儲備金,即物業配套設施的更新費用。

(10)聘請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費用。

(11)節日裝飾的費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辦公支出,包括文具、辦公用品等雜項以及公共關係費用。

(14)公共電視接收系統及維護費用。

(15)其他為管理而發生的合理支出。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市、縣(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等因素,制定相應等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並定期公佈。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其收費形式和收費標準由業主、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物業服務收費按業主房屋產權面積收取。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建築面積為準,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以物業買賣合同中約定的建築面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