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完工後,要投入正常使用,就得先得到公安消防機構的消防驗收合格證,所以,有關單位要向消防機構提交工程竣工消防驗收申請。
2、公安消防機構受理申請後,申請人提交相關資料,機構工作人員稽核資料是否符合要求,資料不全的應及時通知補全。
3、稽核通過,機構工作人員會通知申請人消防驗收時間並提醒申請人提前做好驗收準備。
4、有關檔案規定,消防驗收時,到場的消防監督員要多於二人以上,並且要佩戴《公安消防監督檢查證》,著制式警服。
5、消防驗收內容基本檢查完後,各單位(設計、施工、建設)提出建議和看法,消防驗收人員給予答覆。
6、驗收合格後,各單位負責人和消防驗收人員在驗收表上簽字。
1、如實填寫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準備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依據設計稽核階段提出的問題所做的設計變更檔案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稽核意見書》。
3、隱蔽工程記錄等。
4、消防產品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檔案、具有防火效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含裝修材料、建築保溫材料)防火效能證明檔案、見證取樣檢驗報告,證明檔案、出廠合格證、市場準入資料。
5、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檢測報告,核實消防設施是否按照設計檔案施工,功能與聯動控制檢測專案是否完整,檢測結論是否明確。
6、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檔案。
7、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檔案。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