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分為從價或從租兩種計算繳納形式。
(一)房產稅的稅率計算包括從價納稅
依照房屋原值一次減除2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稅率為1.2%。
(二)房產稅的稅率計算包括從租納稅
依照房屋的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稅率為12%。
但是居民個人出租房屋是租金的4%一年。
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
(一)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餘值計算房產稅
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房產賬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計算房產稅
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12%)
以上方法是按年計徵的房產稅,如分期繳納,比如按半年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2;按季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4;按月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