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公證一般需要十五日。根據法律規定,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1、房產繼承公證
房產繼承公證是公證處根據繼承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繼承人的繼承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並確認繼承人的繼承權的活動,在繼承房產或其他財產時需要用到。
在諮詢公證員後提供相關材料。
2、房產贈與公證
房產贈與公證是指公證處根據贈與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贈與人的贈與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所需材料需要申請人自行諮詢公證員。
3、房產遺囑公證
房產遺囑公證公證處根據遺囑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遺囑人設定遺囑的當方面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所需具體材料需申請人自行諮詢公證員。
4、委託公證
委託公證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委託人的授權委託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一般適用於墊資/擔保業務或銀行貸款、繳稅、過戶等所需的公證。
如果是已婚,委託公證需要攜帶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受託人的身份證、委託書文字、房屋買賣合同。
如果是未婚,需要身份證、戶口本、未婚宣告書和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信(份額公證)、民政局開具的單身證明(委託公證)、房產證、受託人的身份證、委託書文字、房屋買賣合同。
5、強制執行公證
一般在擔心買房人資質差,銀行要求客戶做強制執行公證(到銀行指定的公證處做公證),如墊資產品、代購或個人借款。
6、份額公證(共有協議公證)
對於共同購買、房產約定份額的使用份額公證。一般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公證:
如果房產不是按照均分(各50%),而是按照約定的份額。
7、宣告書公證
一般涉及的是外國人中文名字的宣告書公證,需要提供護照、中文名字使用的依據。
8、監護公證
未成年人買房或者買房,需要到公證處做監護公證。所需材料如下:
父母身份證、全家戶口本、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出生證等。
9、護照譯本公證
外籍人士在京購房,出示的護照一般是外文的,需要做譯本公證,提供護照原件、就業證。
10、翻譯公證
在國外做的公證如果是外文公證,需要到公證處做翻譯公證,提供所需公證的文字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