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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能夠寫幾個名字

欄目: 精緻生活 / 釋出於: / 人氣:2.57W

房屋產權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在我國房屋產權證是一人一證,也就是說房產證上只能有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想要兩個或者多個人共同擁有這個房產,購房者可以在房屋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時,同時再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

房屋產權能夠寫幾個名字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

1、產權交易限制

如存在被抵押、涉訟、被列入拆遷範圍、土地使用權性質為集體或劃撥、屬於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問題。如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必須經原產權單位蓋章後才能出讓,而大多數這樣的單位都不允許其職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2、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又稱鄉產權房)需經國家批准,徵地開發,只有待土地性質由集體變為國有時,才能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房產交易。

3、承租人優先購買權

在同等條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備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所以必須得到該承租人不購買房屋的書面承諾,或是等租賃關係結束後再購買該套房屋。

4、長期未辦房產證的房子

如果購買的房子已經有多年的房齡,而房主只有購房合同和發票,一直未辦理產權證,這類房產很可能因為開發商的問題,導致最終無法辦理產權證。這個時候買方要仔細查詢,到底是因房主不願意繳納稅費而未辦理,還是房子存在其他問題,導致無法辦證。

Tags:房屋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