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教育 學前教育 精緻生活 飲食養生 命理 科普教育 金融 歷史 影視 數碼 熱門資訊
當前位置:生活百科站 > 精緻生活 > 

開發商五證不全賣房子誰監管

欄目: 精緻生活 / 釋出於: / 人氣:1.1W

開發商五證不全賣房子由當地房產管理部門監管。開發商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簡稱“房地產五證”。

開發商五證不全賣房子誰監管

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一)申辦程式

1.建設單位在每個工作日(週一至週五,以下同)持有關材料到規劃局視窗(以下簡稱視窗)申報。

2.視窗工作人員在核收申報材料時,如發現有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如發現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視窗工作人員在核收申報材料時,應進行專案建設報件登記並註明收件內容及日期。

4.申報材料經視窗工作人員核收後,將申報材料轉專案經辦人

5.專案經辦人接到視窗轉來的申報材料,經稽核認為需補正相關檔案,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轉視窗,通知申請人補正材料後重新申報。

6.經稽核申報材料合格後,專案經辦人進行現場勘察,符合規劃要求的專案,由專案經辦人完成會籤工作並轉設計科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經視窗發給專案單位;經研究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報件,由專案經辦人填寫“退件通知”經視窗回覆建設單位。

7.如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過程中,發現該建設專案直接關係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8.如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需要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聽證程式按《市規劃局規劃行政許可聽證工作規定》執行)。

9.申請人要求變更《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內容的,應重新提出申請,按照規定程式換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有效期限為六個月,逾期未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該《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自行失效。申請人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有效期限的,應當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30日前提出申請。

(二)提交材料

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人須提交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並按要求提供所規定的檔案、圖紙、資料進行申報。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單位公章);

2.立項批覆;

3.《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及附件(影印件);

4.專案合同(影印件)。

5.經國土資源部門確認的、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1:500或1:1000勘測定界圖3張(藍晒圖,現狀地形,市統一座標、統一高程,包括各類地上、地下管線、建構築物位置),同時提供一份電子材料;

6.關於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法人授權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出示原件)。

7.經土地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專案還需提供: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影印件);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的規劃設計條件及附圖(影印件);

(3)法人資格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法人程式碼證)(影印件);

(4)如屬於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還需提供開發公司資質證明(影印件)。

注:1.影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說明外報審材料均為一份;

3.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及繳費時間)。

4.有效期限:《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有效期限一年。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建設專案,還包括以規劃條件為主要內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內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有效期與《國有土地使用證》相同。

逾期未辦理土地使用手續或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未申請辦理延期手續的,上述證件及附圖自行失效。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一)申辦程式

《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受理申請材料、稽核材料、校準登記、頒發證書。

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應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

1.土地登記申請

(1)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覆及批准檔案,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買賣、繼承、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和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3)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書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人身份證。

2.地籍調查

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採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繪製宗地草圖及紅線圖。查清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並要求宗地四周鄰居界線清楚,無爭議,確認後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稽核

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稽核,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准予登記的法律程式。

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評估收費

根據行政許可收費標準收取以宗地評估報告評估基準地價的總額計算各項費用。

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一)申辦程式

1.規劃視窗根據專案業主的申請,組織建築設計方案技術審查,當日向並聯審批部門發放《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辦理通知書》。

2.各並聯審批部門收到《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簽署《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稽核意見書》反饋市規劃局。

3.中心規劃視窗收到並聯審批部門《建設規劃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稽核意見書》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方案審查和施工圖紙稽核。如方案需要修改,應提出修改意見,明確修改理由,專案申請人修改後重新報建;如方案得到批准,專案業主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4.中心規劃視窗根據專案業主申請和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消防設計防火稽核”、“新建民用建築專案防空地下室建設意見審查”、“氣象防雷設計稽核”、“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拆除遷移環境衛生設施審批”、“白蟻防治手續”等並聯審批事項的申報條件,受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告知專案業主一次性填報表格,提交相關材料,當天向消防、人防、氣象、市容、房管等並聯審批部門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並聯審批辦理通知書》,並轉交有關申報材料。

5.各並聯審批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審批辦結,簽署《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並聯審批稽核意見書》反饋市規劃局,抄告專案業主。

6.規劃視窗根據並聯審批單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並聯審批稽核意見書》,4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放驗線,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二)提交材料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檔案、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專案,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

建設工程類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並加蓋申請人印章

2.有關計劃批准檔案、設計條件或規劃方案審批意見

3.土地使用權屬證件及附圖

4.1/500或1/1000地形圖兩份,地形圖上應由設計單位用HB鉛筆標明下列內容:建築基地用地界限、建築物外輪廓及層數、新建建築物與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規劃紅線及相關控制線、相鄰建築物間距尺寸軸線標號;(作圖格式見《報送建築工程設計方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地形圖示意圖》);

5.符合出圖標準並加蓋建築設計單位設計出圖章的1/500或1/1000總平面設計圖兩份

6.分層面積表(應按國家有關建築面積規定計算);

7.相關單位部門稽核意見

8.日照分析檔案一份(可選)

9.規劃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涉及拆遷的,應附送拆遷檔案

市政工程類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並加蓋申請人印章

2.有關計劃批准檔案、設計條件或規劃方案審批意見

3.土地使用權屬證件及附圖(可選)

4.1/500或1/1000地形圖兩份;

5.符合出圖標準並加蓋市政府工程設計單位設計出圖章的1/500或1/1000總平面設計圖兩份

6.涉及拆遷的,應附送拆遷檔案

7.相關部門書面意見

8.規劃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一)行政許可的條件

根據《建築法》第8條,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已辦理改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內的建築工程,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施工場地已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確定施工企業。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檔案已按規定進行了審查。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按照規定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8.建設資金已落實。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辦程式

1.建設工程專案報建

2.建設專案招投標(直接發包)

3.合同登記

4.質量監督手續

5.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

6.辦理開工許可證

(三)提交材料:

1.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業主資金證明;

4.施工圖審批准書;

5.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

6.質量監督手續;

7.施工合同、監理合同;

8.安全審查表;

9.專案報建表;

10.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11.商品房所需提供費用憑證;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材料;

13.牆改費及散裝水泥費憑證;

14.民工工資保障金憑證。

五、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一)行政許可的條件

符合《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五條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申辦程式

1.申請人向房地產交易管理所提出申請,並提交有關材料。

2.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初審意見和全部材料上報縣建設局。

3.建設局進行稽核和現場查勘,並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準於許可的,於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許可證書。

(三)提交材料

1.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表(主管部門制式表)

2.營業執照(需要原件)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需要原件)

4.工程規劃許可證--需要原件

5.土地使用權證書--需要原件

6.施工許可證--需要原件

7.建設工程投資達到25%以上,以完成基礎工程的證明並需要工程形象進度符合規定的現場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多層要求2層以上,高層要求5層以上,具體諮詢當地主管部門

8.商品房預售方案--需要一房一價備案

9.預售款監管協議及專用帳戶開戶證明

10.土地上無房屋或有房屋未辦理房產證的具結書;原房屋辦理權屬登記的需提供登出證明

11.施工合同及進度說明

12.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設定抵押的,抵押權人同意辦理預售的書面意見及初始登記前解除抵押的書面保證

13.預測繪報告

14.業主臨時公約

15.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16.物業管理用房配置情況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