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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的時候交的稅是什麼稅

欄目: 精緻生活 / 釋出於: / 人氣:5.42K

買房的時候交的稅是指的契稅,這是房產交易中,購房者必須要交的一筆財產稅。根據國家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繳納契稅,無論是商品房還是存量房的買賣都要繳納的。住宅類房屋標準按房款總價的1%-4%交納契稅,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確定,地方通常都有政策優惠,需要具體瞭解地方規定。

買房的時候交的稅是什麼稅

1.繳納契稅的人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規定繳納契稅。

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的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額,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2.契稅稅率

契稅稅率為3%~5%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型別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3.免徵契稅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

(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

(四)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後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徵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目前這些優惠政策依然在實行,此次契稅法並沒有調整契稅稅率。

如果地方沒有出臺新政策的話,則是按該優惠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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