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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基金繳納時間有法律規定嗎

欄目: 精緻生活 / 釋出於: / 人氣:1.68W

維修基金繳納時間有法律規定,業主應當在房子交房前,交納房子修理基金。首期房子專項修理資金,業主能夠直接存入房子專項修理資金專戶,也能夠託付房地產開發公司代交。託付房地產開發公司代交的,房地產開發公司應當自收到房子修理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子專項修理資金存入房子專項修理資金專戶。

維修基金繳納時間有法律規定嗎

根據住建部與財政部聯合印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準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1、到房產交易住房維修基金管理科或者物業查詢可以查詢別墅是否已繳納維修基金。帶上自己的購房合同,等證明材料即可。

按照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聯合出臺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維修基金歸全體業主共有,應設立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定期接受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檢查與監督。維修基金明細戶一般按照單幢房屋設定

2、售房單位應當在為業主辦理房屋產權證書之前,將代收的維修基金移交給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代管。條件具備的小區,經業主委員會提交業主大會決定,可以將維修基金交給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公司代管。維修基金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代管的,物業管理主管部門不得干涉維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3、關於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物業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稽核、業主大會批准後實施。維修基金不足時,應當按照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和所擁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繳納物業維修基金。當別墅的牆體、花園等出現問題,就可以使用這筆資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