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費用計算公式為: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
當期所得稅即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按照會計準則規定計入利潤表但計稅時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計入利潤表的費用與按照稅法規定可予稅前抵扣的金額之間的差額±計入利潤表的收入與按照稅法規定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收入之間的差額-稅法規定的不徵稅收入±其他需要調整的因素。
應納稅所得額的另外一個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遞延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末餘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初餘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末餘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初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