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一般不要開工作證明,開收入證明即可,收入證明可以證明個人收入情況,同時也能證明貸款人的工作情況。但也有一些銀行要求貸款人提供工作證明,這種情況下就需要開具,具體以貸款銀行要求的貸款資料為準。
購房者辦理貸款買房時應當提前準備如下材料:
1、個人住房借款申請書;
2、身份證件影印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自然人為護照、探親證、返鄉證等居留證件或其他身份證件);
3、經辦行認可的有權部門出具的借款人穩定經濟收入證明或其他償債能力證明資料;
4、合法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及相關批准檔案;
5、抵押物或質押權利清單及權屬證明檔案,有處分權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貸款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書;
6、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7、銀行的存款單據、憑證式國債單據等借款人擬提供給貸款行質押的有價證券;
8、借款人用於購買住房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
9、房屋銷(預)售許可證或樓盤的房地產權證(現房)(影印件);
10、如果借款人的配偶與其共同申請借款,借款申請書上還要填寫清楚配偶的有關情況,並出示結婚證和戶口簿等;
11、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檔案和資料。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不同的地區以及不同的銀行可能會有不同要求,具體以實際貸款銀行要求為準。
1、借貸人需到銀行了解相關情況。並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2、接受銀行對借貸人的審查,並確定貸款額度。
3、可以辦理借款合同,且由銀行代辦保險。辦理產權抵押登記和公證。
4、銀行發放貸款,借貸人每月還款和還清本息後的登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