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教育 學前教育 精緻生活 飲食養生 命理 科普教育 金融 歷史 影視 數碼 熱門資訊
當前位置:生活百科站 > 精緻生活 > 

商品房交房必備條件

欄目: 精緻生活 / 釋出於: / 人氣:2.9W

1、法定條件是建設工程驗收合格;

2、向買房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3、其他條件是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規定的全部內容,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件、裝置進場驗收報告,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簽署的質量資質檔案,建設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4、還必須有消防合格證書。

商品房交房必備條件

1、開發商應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在購房合同中應該對保修範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

2、在交房時,如果購房者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如果是由於開發商的責任造成的損失,購房者有權退房。

3、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1、開發商雖然按合同約定時間把房屋交給了購房者,但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房地產開發專案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不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由於交房時不具備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交付條件,其所謂的交房不能產生法律上的交付,購房者有權拒絕交房,開發商已構成實際上的逾期交房,應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2、某些開發商在約定交房期仍達不到法定的交房條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質量瑕疵,為了轉嫁風險,規避責任,利用購房者急於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購房者先簽收鑰匙,簽署“入夥協議書”,然後再進行驗房。

一旦購房者沒有防範而與開發商辦理交房手續,不但今後難以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還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設施的質量瑕疵和保修維修的責任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