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產權到期不會自動續期,但產權人可以主動申請續期。在商鋪產權年限到期之前,產權人可以到相關部門申請續期,相關部門會進行稽核,如何土地沒有公益性用途,應准予續期。也就是說商鋪到底後是不會被強拆的,只要土地沒有公益用途,可以續期繼續使用。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中國的土地所有權沒有屬於個人的。商鋪等商品房屋產權沒有期限,土地有出讓年限。按照對土地使用性質劃分: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具體年限情況要看開發商取得的證件上對你樓下商鋪的用途性質是怎麼定義的,如果是純商鋪就是40年,如果是商住綜合用地就是50年。
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所以說,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簽土地。這就是關鍵了,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後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依一定比例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