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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大學2022年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欄目: 教育 / 釋出於: / 人氣:5.85K

一、中央財經大學2022年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於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3號)的有關檔案精神和要求,我校2022年繼續開展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中央財經大學2022年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和專業

我校2022年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的招生計劃數不低於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55人左右,具體以教育部檔案為準),新疆地區為漢語言計劃。招生專業範圍為:

中央財經大學2022年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第2張

注:最終招生計劃和大學聯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以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計劃公佈的資訊為準。

二、報名條件

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品學兼優、勤奮好學、身心健康的農村學生,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可以申請:

(一)符合2022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四)高三學年學習成績排名在同科類(文科、理科或綜合改革)前5%以內。

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和公佈,大學聯考報名資格、戶籍和學籍資格的稽核由生源地省(區、市)負責組織。

三、報名要求

考生須登陸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和提交材料,不接受現場報名和郵寄材料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2年4月10日08:00至4月25日24:00。

(二)報名要求

考生須根據系統提示和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基本情況和志願管理資訊,並將相關報名材料掃描上傳。報考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考生,報考高校總數不得超過3所。

上傳報名材料的要求如下:

1.《報名申請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生成後下載列印並由考生本人簽字,由中學負責稽核相關內容、進行校內公示和簽字蓋章。往屆生或高中期間中學發生變動的考生,高中成績單需同時加蓋原中學公章;

2.相關證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階段的獲獎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3.個人自薦信(點選下載):由考生本人手寫,1500字左右。主要闡述本人的成長經歷、性格特點、興趣特長、學習能力、取得的成績及對未來規劃等方面內容;

4.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所有上傳材料應是清晰完整的掃描件,並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簽字或蓋章。缺少材料或材料漏簽字、非本人簽字、漏蓋章者,均視為無效。

四、選拔程式

(一)報名材料稽核

學校對經生源地省(區、市)稽核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行材料稽核,主要稽核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綜合素質、課外實踐等方面情況。

(二)入選資格認定

學校根據稽核結果和各省(區、市)生源情況提出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和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入選資格名單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並按要求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我校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佈的資訊為準。

中央財經大學2022年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第3張

五、錄取辦法

(一)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單報志願、單獨錄取,在本科一批開始前完成錄取。獲得我校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必須按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要求參加大學聯考,並根據我校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計劃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願且選擇服從專業調劑。

(二)我校根據公佈的高校專項分省計劃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並依據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確定錄取專業。考生須具備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且投檔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模擬投檔線(不含中外合作辦學等特殊型別)下50分(大學聯考總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且高於當地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已合併本科批次省份的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實施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投檔成績須達到當地高校專項招生控制線上20分(大學聯考總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

錄取時我校將根據各省生源情況,適當調整招生計劃。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進行徵集志願或降分錄取。從2023年大學聯考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六、監督機制

(一)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二)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和實施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核實,嚴厲查處。

(三)有關省(區、市)應嚴格稽核考生戶籍、學籍等資訊和資格條件。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式進行申請和稽核公示工作。考生所提交的申請和稽核證明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資格和錄取資格,同時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取消當年大學聯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七、聯絡方式和地址

(一)招生諮詢電話:010-6228833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郵箱:zsb 。

(二)紀委辦公室、監察處監督電話:010-6228902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郵箱:xxjw 。

(三)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中央財經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學生處);郵編:100081。

二、中央財經大學介紹:

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教育部、財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211工程”建設和首批“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專案建設高校。

學校始建於1949年11月6日,創辦之初由財政部主管,歷經中央稅務學校、中央財政學院、中央財經學院、中央財政金融學院等發展階段,1996年更名為中央財經大學,2000年,學校由財政部劃轉教育部直屬管理,2005年進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2006年成為國家“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首批建設高校。長期以來,學校秉持“忠誠、團結、求實、創新”的校訓,傳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辦學理念,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了10萬餘名各級各類高素質人才,被譽為“中國財經管理專家的搖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