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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欄目: 教育 / 釋出於: / 人氣:6.7K

一、蘭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有關部署,繼續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我校2022年將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為規範做好相關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蘭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1、招生計劃

我校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數執行,招生總計劃100名。

我校將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及往年錄取情況,確定分省招生計劃,最終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佈的為準。

2、報考要求

高校專項計劃招收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劃定實施區域的高中農村學生,具體區域由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稽核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完成,考生報考前應先確定是否具有報考資格。

報考考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各項條件:

(一)符合2022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四)勤奮好學、成績優良。

3、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擬申請我校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考生,須在2022年4月18日至4月25日登入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按照系統要求進行網上註冊、報名。

(二)申請材料清單

1.學籍證明和在讀證明:本人連續三年所在縣高中出具的學籍證明和在讀證明。

2.戶籍證明材料:戶口簿全部頁面(含封面),其中必須包含註明農業戶口戶別的頁面、戶主頁面、成員列表頁面、考生本人頁面、父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頁面;近三年發生戶籍資訊變更的,必須提供遷出遷入變更證明(須加蓋相關戶籍管理部門鮮章)。

3.學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身份證(正反面)。

4.在網上報名系統中完整填寫《蘭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三)申請材料要求

1.考生應嚴格按照我校規定的報考要求提供相應材料,不得上傳競賽、專利、論文、文章、專著等其他非相關材料。

2.考生及相關單位必須確保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出具的相關證明真實、可靠。

報考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提交申請材料,有關中學應對考生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認真稽核、嚴格把關。

考生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校長簽字確認和學校稽核蓋章,並按教育部要求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四)申請材料上傳要求

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掃描或拍照(必須足夠清晰可辨)做成電子版材料,並將電子版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考生的紙質申請材料由個人留存備查,無需郵寄至我校。

4、報名資格稽核

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稽核並進行公示,中學也須將相關資訊在中學網站和班級公示。

我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稽核結果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認定並公示入選資訊。

網上提交的申請材料作為我校進行新生入學資格複查時的備查材料。

5、錄取辦法

(一)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並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安排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大學聯考志願。

(二)考生填報相關專業(類)時,應參看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避免因身體條件不適合而影響相關專業錄取或學習。

(三)對於新大學聯考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與我校要求相匹配。

(四)考生大學聯考成績不低於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不劃定本科一批控制線的省份,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劃線標準執行)。

(五)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只招收普通類考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最終公佈的為準。

(六)錄取時,按照分省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據大學聯考成績從高到低投檔,我校根據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為考生分配專業。

(七)其他錄取政策參照我校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蘭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第2張

6、監督制約機制

(一)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有關入選資訊和錄取資訊均按教育部相關要求進行公示,接受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接受公眾監督和投訴。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資格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三)有關中學和相關部門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對考生申請材料嚴格把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並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7、其他事項

(一)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對於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後按學校有關政策給予經濟資助。

(二)我校未委託任何中介組織或個人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有關的工作,不舉辦且不參加任何形式的應試培訓活動。

8、聯絡方式

(一)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本科)

電話:0931-5196678、0931-8912116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天水南路222號郵編:730000

網址:

E-mail:

(二)紀檢監察部門

電話:0931-8912159

網址:

E-mail:

9、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本科)負責解釋。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二、蘭州大學的介紹:

蘭州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由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教育部共建,位列“雙一流”、“985工程”和“211工程”,入選“珠峰計劃”、“強基計劃”、“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專案、新工科研究與實踐專案、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全國首批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和首批建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高校,為中俄綜合性大學聯盟、學位授權自主稽核單位、中國人工智慧教育聯席會理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