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教育 學前教育 精緻生活 飲食養生 命理 科普教育 金融 歷史 影視 數碼 熱門資訊
當前位置:生活百科站 > 教育 > 

雲南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欄目: 教育 / 釋出於: / 人氣:2.35W

一、雲南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關於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3號)要求,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特制定我校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雲南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1、招生範圍及計劃

(1)、我校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以各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公佈的區域名單為準。

(2)、2022年招生計劃90名,招生專業詳見附件《雲南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分省招生專業目錄》,分省招生計劃參照各省(區、市)報名考生比例分配。各省實際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公佈為準。

2、報名條件

考生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符合2022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3、申請流程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止。

(2)、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登入“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完成申請手續。

(3)、上傳材料:網報結束後下載列印報名申請表(須包含系統生成的所有頁面),考生逐頁簽字。最後一頁承諾書,考生須按模板要求,本人手工完整抄寫承諾內容,並手寫簽名。完成後將申請表掃描或拍照,於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在報名系統中提交,方為完成報名申請手續。考生無需郵寄任何書面材料。

注:上傳至系統的材料須保證完整、真實、清晰,承諾書未完整手工抄寫並簽名視為報名無效,如非考生本人抄寫,視為報名材料造假。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以及資訊錯誤或有虛假內容影響資格稽核的,由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後果。

4、資格稽核

有關省份完成申請考生基本條件稽核並公示後,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報名材料進行稽核,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考生名單,並於2022年5月31日前上報教育部,同時在雲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資訊平臺同步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成為我校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以下簡稱合格考生)。

按教育部檔案要求,從2023年大學聯考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5、錄取辦法

(1)、凡我校合格考生,均須參加2022年普通大學聯考,並根據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公佈的我校高校專項招生專業及計劃數填報志願,按各省級招生考試部門規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所在批次錄取。

(2)、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達到2022年生源地一本錄取控制線,且大學聯考志願的相關批次填報了我校的合格考生,我校將按大學聯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未在相關批次填報我校志願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資格。

(3)、實行新大學聯考改革或合併錄取批次的省區,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須達到當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劃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

(4)、實行新大學聯考改革的省區,考生填報專業志願時,其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在當地公佈的對應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6、監督機制

(1)、我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2)、我校紀檢監察部門按規定開展招生監督工作。

(3)、考生須遵循“誠信”原則,遞交的所有材料必須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當年專項計劃報考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當年大學聯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已取得學籍的將取消學籍,已畢業的登出畢業證及學位證。如所在中學參與弄虛作假,將上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7、聯絡方式

地址:昆明市呈貢區大學城東外環南路雲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650500

諮詢電話:0871-65939873

監督電話:0871-65033908

網址:

8、本簡章解釋權歸雲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雲南大學介紹:

雲南大學(Yunnan University),簡稱雲大(YNU),位於雲南省昆明市,是教育部與雲南省“以部為主、部省合建”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211工程、一省一校、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雲南省重點支援的國家一流大學建設高校,“111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專案、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為中西部“一省一校”國家重點建設大學(Z14)聯盟、南亞東南亞大學聯盟牽頭單位。

雲南大學始建於1922年,時為私立東陸大學。1930年,改為省立東陸大學。1934年更名為省立雲南大學。1938年改為國立雲南大學。1946年,《不列顛百科全書》將雲南大學列為中國15所在世界最具影響的大學之一。1950年定名為雲南大學。1958年,雲南大學由中央高教部劃歸雲南省管理。1978年,雲南大學被國務院確定為88所全國重點大學之一。1996年首批列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1999年,雲南政法高等專科學校併入雲南大學。

截至2022年3月,學校有呈貢、東陸兩校區,佔地面積4363.64畝,校舍建築面積100餘萬平方米,圖書館藏書382萬冊;下設27個學院、10個研究機構、1個獨立學院、1個附屬醫院,設有研究生院,本科專業82個;有教職員工3023人,院士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