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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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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章程: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檔案精神,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的入學比例,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讓更多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孩子能夠進入大學學習,圓自己的大學夢,上海大學2020年繼續實施“啟航計劃”,該計劃主要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的農村學生。

上海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章程

一、領導機構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招生物件

(一)該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天津、海南、寧夏、青海、西藏地區除外),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二)學生符合下述所有條件即可報名:

1.符合2020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一)招生專業

注:1.大學聯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考生報考,三門選考科目中必須有一門物理。

2.第一學年末進行專業分流。分流時,學生依據本人意願填滿所在類內的所有專業,學校按照分流綜合成績(由大學聯考成績、大一學習成績以及個人綜合表現組成)從高到低排序,依據各專業最大可容納學生數及學生填報志願的順序分流到專業。

3.類內所含專業如有調整,以各省市公佈的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二)招生計劃

100人。

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獲得入選資格考生情況、歷年生源在校學習情況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計劃,並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及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佈。錄取時,我校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可以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四、報名辦法

2020年5月11日-5月25日,考生登入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招生型別選擇“高校專項計劃”,考生需嚴格按照操作提示,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資訊。如有獲獎證書等佐證材料需上傳清晰的電子版,無需郵寄書面材料。

網上填報內容:

(一)個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等基本資訊;

(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及年級排名;

(三)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評價、興趣特長和未來發展規劃等,字數1000字左右);

(四)其他特長證明材料(含各類獲獎、社會實踐活動、研究經歷和成果等);如有獲獎,但未按要求上傳獲獎證書掃描件者,其獲獎情況不予認可;

(五)網上報名成功後自動生成帶條形碼的《上海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經中學核實資訊(申請表每頁須考生簽字且中學負責人簽字蓋學校公章),將申請表的掃描件上傳至本報名系統。

五、稽核程式

(一)報名資格稽核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各省(區、市)稽核考生戶籍、學籍資格。

(二)考生材料稽核

我校組織專家對考生高中階段的學業成績、獲獎情況、個人陳述等材料進行稽核,擇優確定獲得入選資格考生名單,並於2020年6月30日前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予以公示,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結果。

六、錄取辦法

(一)凡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必須參加2020年大學聯考,按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院相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願。

(二)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低於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實行大學聯考改革合併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佈的相當於此線的控制分數線為準),江蘇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BB及以上。

(三)對投檔到我校的入選資格考生,我校將按照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排序,依據我校公佈的分省計劃以及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依次錄取。

(四)如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成績。

上海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章程 第2張

七、監督約束機制與申訴渠道

(一)上海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同時接受上級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檢查。

(二)如果考生對上海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工作有異議,可向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意見,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負責作出答覆。如仍持不同意見,可向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反映。

八、其他

(一)對在我校高校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諮詢電話:021-66134148監督電話:021-36215782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

九、本辦法由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我校相關政策也將作相應的調整,以調整後為準。

二、上海大學介紹:

上海大學是上海市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是國家教育部與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選國家教育部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簡稱“雙一流”)學科建設高校。1922年10月,國共合作曾建立了上海大學,校長為于右任,教務長為瞿秋白。這是一所被譽為“武有黃埔、文有上大”的革命學校,1927年被國民黨當局強行關閉。198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在復旦大學分校、上海外國語學院分校、華東師範大學分校、上海科學技術大學分校、上海機械學院輕工分校、上海美術專科學校的基礎上覆辦上海大學(簡稱原上海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