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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欄目: 教育 / 釋出於: / 人氣:1.57W

一、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拓寬農村學生就讀重點高校渠道,促進教育公平,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生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關於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3號)等有關檔案精神,2022年我校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一、報名物件及條件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1.符合2022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類)

招生計劃為110人。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第2張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第3張

注: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類)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三、報名時間、辦法與要求

(一)報名時間:2022年4月12日-4月25日

(二)報名辦法

1.登入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按照系統要求完成報名。

2.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網報成功後通過系統列印並由本人、中學負責人分別親筆填寫相關內容並簽字確認,中學稽核蓋章);

(2)考生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其他證明材料無效。

(三)報名要求

1.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材料影印件須中學蓋章。

2.所有申請材料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

3.未按報名系統要求完成報名流程或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報名無效。

四、稽核及錄取辦法

1.考生報名成功後,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稽核通過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其申請材料進行稽核,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將於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同時報送至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等網站上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的考生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

2.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人數所佔比例,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並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公佈。

3.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的考生,應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願,填報專業時應按我校公佈的專業選科要求和公佈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進行填報。

4.我校將從大學聯考投檔分數達到生源省份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體檢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的考生中,依據公佈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大學聯考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招生部門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5.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五、相關說明

1.考生須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和提供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考核成績,並報相關部門取消其參加當年大學聯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2.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單位須本著高度負責的原則對考生材料進行稽核簽字蓋章。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3.我校不收取考生報名費用。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第4張

六、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30073

學校網址:

本科招生資訊網:

招生諮詢電話:(027)88387338;88386178;88386189;

監督郵箱:

本簡章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門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參照新政策執行。

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介紹: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簡稱中南大,位於武漢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幹,兼有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等九大學科門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由教育部、財政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專案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入選國家“2011計劃”、“111計劃”、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專案、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新工科研究與實踐專案、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湖北省2011計劃,財經一流學科建設聯盟理事長單位,立格聯盟、中國—俄羅斯經濟類大學聯盟、“長江—伏爾加河”高校聯盟成員,AMBA、CFA協會認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