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退稅率的特點有以下內容:
1、不符合稅收合理負擔、應能負擔的原則,一般不被採用;
2、某種特定條件下,為達到特定目的,作為一種過渡辦法被使用;
3、累退稅率的設計比較麻煩,也不易於為徵納雙方所掌握;
4、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累退率又有其他稅率不可取代的優越性。
累退稅率是“累進稅率”的對稱。指的是隨課稅物件數額或相對比例的增大而逐級降低稅率的一種遞減等級稅率。課稅物件數額或相對比例越大,稅率越低;課稅物件數額或相對比例越小,稅率越高。這種稅率違反稅收公平原則,因而一般不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