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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物業費是否要籤物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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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物業費要籤物業合同,但物業合同不是由業主個人與物業簽訂的,前期的物業合同是開發商與物業公司簽訂的,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也就是認可了開發商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在合同到期後,後期的物業合同一般是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條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以及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百四十四條第一款: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交物業費是否要籤物業合同

1、雖未直接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但業主入住後需交物業費。《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條的規定,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2、公共區域的經營收入將歸全體業主所有。《民法典》的規定,扣除運營的費用後,小區公共區域的收入將歸全體業主所有,這些收入可以用來補充社群的公共維修基金。比如車位費、廣告營銷費、商鋪的租賃費用等。

3、業主可以解聘物業。《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4、物業保護業主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雖然現在的小區管理都比較嚴格,外人不得隨意進出,但不免還是會有被偷被盜的事情發生,這其實多半還要歸咎於物業不作為,只要提高警惕,加強巡邏,加強監控,那麼就能有效避免此類問題,業主的財產以及人身安全就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5、物業不能通過斷水斷電等行為威逼業主交物業費。《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以前很多小區物業都存在這樣的行為,業主拖欠物業費,就會通過斷水斷電等方式逼迫業主繳費,嚴重影響了業主的生活品質。

6、業主特定財產損失可以找物業保底。《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禁止他人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類事件發生,未採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比如一些小區的停車位都是露天的,停在樓下或者馬路邊上,假使樓上有住戶從窗戶往外扔東西,很容易砸到車上,給自己造成一定的損失,如果無法查明侵權人也不用擔心,最後可以找物業索要相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