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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為什麼要提前預交

欄目: 精緻生活 / 釋出於: / 人氣:4.76K

預收一定的物業費作為流動資金為物業服務準備是合理的,但是這種預收的標準應當按照當地的行政法規和小區的實際情況在物業服務合同中進行明確約定,這樣才能更好的處理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關係,物業費的收取才能夠達到良性迴圈。按照規定,物業管理公司不得違背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意願提前收費;經批准可以預收的,預收期不得超過6個月,對此,若是物業公司沒有出示政府行政部門批准檔案,可以拒交。

物業費為什麼要提前預交

1、以業主到小區的物業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且業主取得了新房的鑰匙作為業主的入住的開始,那麼此時業主應該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

2、業主辦理入住手續之後,物業管理公共性的服務費是由業主或是使用人來按月交納,對於已經購買了但是還沒有入住的業主,一年之內的按照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標準的50%來交納,同時也為了儘量避免一些炒房的業主長期將房屋閒置,又規定了一年之後仍未入住的,按照100%的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用來繳納。

3、國家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了物業費須在多長時間內繳納一次,那麼物業費的繳納時間的問題可以在所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當中註明。

4、業主在接到了開發商所發放的入夥通知書之後,根據入夥通知書上的時間來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了,並且在該時間之後房屋的一切費用以及所有的責任都是由業主自己承擔。也就是說從那天之後開始,房屋的一切權利以及責任都歸業主。

Tags:預交 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