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出未交增值稅指的是:未交增值稅為“應交稅金”的二級明細科目,該科目是專門用來核算未繳或者多繳增值稅的,平時是沒有發生額的,在月份終了時進行核算。
月份終了,企業應該把當月發生的應交未交增值稅額從“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所以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是有借方餘額的。借方餘額可以反應本年度應交未交的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