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消費稅的計算:
1、從價定率計徵消費稅:
計稅依據為已徵且未在內銷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中抵扣的購進出口貨物金額。
計算公式:應退消費稅=購進出口貨物金額×消費稅稅率。
2、從量定額計徵消費稅:
計算公式:應退消費稅=購進出口貨物數量×單位稅額。
3、複合計徵消費稅:
按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的計稅依據分別確定。
消費稅是指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徵稅物件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徵收的稅項,徵收環節單一,多數在生產或進口環節繳納,屬於間接稅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