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取得對應的紅字發票時: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科目)(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紅字)
貸:應付賬款——公司名稱(紅字)
2、企業開出紅字發票時:
借:應收賬款——公司名稱(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紅字)
企業取得或開出紅字發票時,可以通過對“原材料”或“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編制紅字會計分錄進行處理。其中紅字會計分錄指將對應科目以紅字沖銷的方式所編制的分錄,目的在於對相應的記賬憑證進行沖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