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回分錄,是指為便於按常規程式進行會計處理,於本期期初對上期期末應計專案的調整分錄進行轉回而編制的會計分錄。
按照權責發生制的要求,企業應於會計期末為應計費用和收入專案編制必要的分錄,但這些費用的實際支付和收入的實際收現卻發生在以後的會計期間。為便於在費用支付和收入的實際收現時按照常規的程式進行會計處理,同時也為避免在兩個連續的會計期間內重複反映同一項收入和費用,會計人員往往在下一個會計期間之初,為應計費用和收入專案,如期末應付工資、應付利息、應計營業收入等編制轉回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