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個稅即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可以選擇併入綜合所得計算,或者單獨計算。
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的方法為:應納稅額=(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的稅額。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為: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包含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而單獨計算的方法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全年一次性獎金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僱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僱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