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區關於“工資薪金所得”專案個稅的計算方法為:應納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我國“工資薪金所得”專案的個稅目前是通過“綜合所得”計徵的方式計算,納稅人可以通過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瞭解“工資薪金所得”專案的個稅稅率,稅率包括3%、10%、20%、25%、30%、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