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個稅主要體現在“經營所得”專案的個稅計算上,針對經營所得個稅的計徵可以分為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查賬徵收方式下的計算公式為:經營所得個稅應納稅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核定徵收(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下的計算公式為:經營所得個稅應納稅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適用稅率。
同時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合夥企業合夥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