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在辦理商轉公業務的時候,需要將以下資料給準備好: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若是已婚人士,配偶為共同借款人,還需要準備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結婚證)原件和影印件。
2.辦理原商業性住房貸款時簽訂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經濟)房購銷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影印件。
3.原商貸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影印件。
4.房屋產權共有權人出具的、經過公證的同意抵押的具結書。
5.原商貸銀行出具的借款人關於原商業貸款的還款記錄和截止轉公積金貸款申請日的原商貸餘額及剩餘期限證明。
6.原商貸銀行提供的、加蓋有銀行公章的原商貸所購房屋抵押權證(期房抵押證明或房屋他項權證)的影印件。
7.用於償還商轉公貸款的銀行卡或活期存摺。
1、諮詢受理。貸款轉貸申請人到原商貸銀行諮詢,如果符合轉貸條件,銀行工作人員應指導借款人正確完整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轉貸資料夾》。
2、提交資料。提交貸款機構規定的相關資料。
3、貸款受理。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同事借款人並告知原因。
4、簽訂合同。借款申請人與原商貸銀行籤借款(抵押)合同,同時在銀行指引下與管理指定的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
5、預存資金。借款申請人將原商貸餘額與轉貸的差額部分,用自有資金存入轉貸銀行開立的存款專戶,用於提前結清原商業貸款。
6、貸款發放。管理髮放貸款資金、有轉貸銀行通知轉貸借款人將公積金貸款資金和借款人預存的資金同時結清原商業貸款。
7、辦理抵押。由擔保公司代為辦理原商業貸款房產抵押注銷手續,並辦妥轉公積金貸款抵押等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