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能貸款的,但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可以貸款。安置房貸款的問題歸根到底還是有沒有房產證的問題。安置房的土地性質屬於劃撥,如果沒有房屋產權證不能貸款,有房屋產權證可以貸款,安置房如果是政策性服務,那麼估計銀行不接受作為抵押物,也就不能進行抵押貸款。安置房為大產權,可以向銀行貸款,公積金貸款也沒有問題。
優點:
1)安置房是現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地理位置十分優越,小區配套較完善;
2)安置房戶型適中,以小兩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為主,也就是說建築面積在120㎡內的戶型佔大多數;
3)安置房由政府統建,質量比較穩定;
4)安置房依託地理優勢和小區配套優勢,漲幅較快;
5)安置房如果沒有產權,價格會比市價低;
6)還有一個客觀原因,安置房的業主往往享有多套房源,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缺點:
安置房建設時一些不法商販可能會偷工減料。
1)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
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後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在這漫長的五年時間裡,房價的走勢無論是誰都難以預料的。當房價大幅上漲之時,賣房者完全可能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
2)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
在城市擴充套件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並不鮮見。此時,拆遷部門所支付的補償金往往高於拆遷安置房的交易價格,而買賣雙方也因此對拆遷補償金的分配時常發生爭議。
3)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
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糾紛。
4)買安置房有政策風險
這類房屋的交易行為比較容易引起國家的關注並加以規範,出現或抬高一些入市門檻,比如2004年6月開始由政府統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產權證辦理後五年內不能上市買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