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是抵押了才放款,一般來說,貸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提交資料等待初審,初審通過後會通知貸款人來面籤,面簽完以後會將資料提交給不動產中心辦理抵押,抵押以後才是放款。
貸款人可以諮詢當地的公積金中心查詢貸款進度,當然了自己也可以在公積金中心的官方微信公眾號上面檢視貸款進度,如果有什麼疑問一定要及時與公積金中心溝通。
1、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2、稽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稽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檔案,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稽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注: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4、繳費
借款人依據稽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檔案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轉送
稽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6、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檔案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