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預售許可證的可以進行抵押,但是首先得找到銀行同意給你土地抵押貸款;自然人法人首先必須是出讓土地並且已經足額繳納土地出讓金,經過銀行指定評估單位進行評估,按照評估價值50-60%進行貸款申請。銀行經過貸審會批准後,填寫抵押貸款合同,經過土地局抵押款抵押登記,銀行就會進行放款。則這個抵押的程式就算完成了。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檔案。其主管機關是市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房地產商在銷售商品房時,如該房屋已建成,還應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購房者如需調查房屋的建築質量,還可查驗房地產商的《工程驗收證》。
1、辦理程式:
(1、審批房管局視窗收件
(2、房管局室簽署意見
(3、物業管理室稽核物業管理材料
(4、房產交易交易市場管理所稽核材料,現場檢視核實,簽署意見
(5、房產交易主要領導簽署意見
(6、房管局主要領導審批
(7、作出准予預售的許可書面決定,頒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所需材料
(1、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書
(2、《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
(4、按提供預(銷)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的25%以上的書面證明及監理公司出具的施工進度證明。
(5、工程施工合同
(6、已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7、商品房預(銷)售方案。
(8、小區規劃總平面圖、商品房分層平面圖、分戶面積圖。
(9、商品房預售款協議及預售款銀行開戶印鑑卡。
(10、建築節能措施說明書。
(11、商品房預測繪報告、規範的預售商品房樓盤表。
(12、經辦人身份證明,委託辦理預售申請的,還應提交書面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