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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的利弊有哪些

欄目: 精緻生活 / 釋出於: / 人氣:2.16W

一、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的好處:

1、規避稅費。

把房子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既方便又省錢。相比贈予、繼承等能省下數萬元過戶稅費,還不用擔心將來會徵收遺產稅。

2、提前為孩子準備婚前財產,不用擔心其婚後被配偶分割。

提前為孩子購置房產,一方面為孩子將來結婚做準備,另一方面根據目前的法律,夫妻一方婚前的房產婚後屬於個人財產,其配偶無權分割。

3、規避家庭破產風險,為自己和孩子都留條後路。

有些家長從事風險性商業經營活動,以孩子的名義購置房產,一方面可以給子女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另一方面,如果家長面臨生意失敗,資不抵債等風險,還能為自己和孩子都留條後路。

4、夫妻雙方出現感情危機,從保護子女權益出發,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

正所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一些家庭中夫妻之間產生矛盾時往往互不相讓,誰也不願在財產上吃虧,此時有些夫妻會共同出於對子女的愛護,協商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

二、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的弊端:

1、房屋出售或轉讓不方便。

出於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保護,即便是父母也不可以隨便出售子女名下的房產。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子女名下的房產抵押也比較麻煩。因此,我們可以講,父母可以給子女買房子,但是不能隨便出售或抵押子女名下的房子。

2、房子可能被孩子配偶繼承。

如果孩子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就算房子是孩子的婚前財產,但是根據繼承順序的規定,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將被其配偶優先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離婚了,孩子的房不能被分割。

如果這房子的所有權是孩子的,那麼它就不屬於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內的共同財產。

夫妻離婚時,如果孩子沒成年,那誰有孩子的監護權,誰就管理孩子的財產,就擁有房子三分之二的價值。

所以,如果買這房子時你掏了錢,房產證上寫了孩子名字沒寫你的,日後你離婚了,這房子你還一分錢都分不到。

4、以後子女不盡贍養父母的義務,房子也不能被收回。

父母出資購房,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就意味著父母把這套房贈與了子女,只有子女有這套房子的擁有所有權。

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的利弊有哪些

父母不能隨便出售孩子名下房產。父母可以替孩子買房子,但是不能隨便賣孩子的房產。正常程式是隻有孩子年滿18週歲之後,經孩子同意才能賣出。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必須要出售,那麼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檔案,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後再簽署保證書,保證書中要指出:出售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患嚴重疾病等特殊情況等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