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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新政是哪三個人推行的?

欄目: 歷史 / 釋出於: / 人氣:2.07W

范仲淹:范仲淹幼年喪父,母親改嫁長山朱氏,遂更名朱說。大中祥符八年,范仲淹苦讀及第,授廣德軍司理參軍。

後歷任興化縣令、祕閣校理、陳州通判、蘇州知州、權知開封府等職,因秉公直言而屢遭貶斥。

慶曆新政是哪三個人推行的?

宋夏戰爭爆發後,康定元年,與韓琦共任陝西經略安撫招討副使,採取“屯田久守”的方針,鞏固西北邊防。對宋夏議和起到促進作用。西北邊事稍寧後,仁宗召范仲淹回朝,授樞密副使。後拜參知政事,上《答手詔條陳十事》,發起“慶曆新政”,推行改革。

富弼:宋仁宗天聖八年,富弼舉茂才異等,歷授將作監丞、直集賢院、知諫院等職。慶曆二年,奉命出使遼國時,以增加歲幣為條件,據理力爭,拒絕割地要求。任樞密副使時,與范仲淹等共同推行慶曆新政。

新政失敗後,出知鄆州、青州等地。任內救助數十萬災民。至和二年拜相。

宋英宗即位,召為樞密使,因足疾解職,進封鄭國公。宋神宗熙寧二年再度為相,因反對王安石變法,出判亳州,拒不執行青苗法。韓琦:韓琦為宋仁宗天聖五年進士,歷任將作監丞、開封府推官、右司諫等職。

曾奉命救濟四川饑民。宋夏戰爭爆發後,他與范仲淹率軍防禦西夏,在軍中頗有聲望,人稱“韓範”。之後又與范仲淹、富弼等主持“慶曆新政”,至仁宗末年拜相。宋英宗時,參與調和帝后矛盾,確立儲嗣之位。

宋神宗即位後,堅辭相位,連判永興軍、相州等地,又反對“熙寧變法”。累官永興節度使、守司徒兼侍中,封爵魏國公。中國宋代仁宗慶曆年間進行的改革。宋仁宗時,官僚隊伍龐大,行政效率低,人民生活困苦,遼和西夏威脅著北方和西北邊疆。

慶曆三年(1043),范仲淹、富弼、韓琦同時執政,歐陽修、蔡襄、王素、餘靖同為諫官。范仲淹與富弼提出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減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10項以整頓吏治為中心的改革主張。歐陽修等人也紛紛上疏言事。宋仁宗採納了大部分意見,施行新政。

詔中書、樞密院同選諸路轉運使和提點刑獄;規定官員必須按時考核政績,以其政績好壞分別升降。更蔭補法,規定除長子外,其餘子孫須年滿15歲、弟侄年滿20歲才得恩蔭,而恩蔭出身必須經過一定的考試,才得補官。又規定地方官職田之數。

四年三月,更定科舉法。另外,還頒佈減徭役、廢並縣、減役人等詔令。由於新政觸犯了貴族官僚的利益,因而遭到他們的阻撓。

五年初,范仲淹、韓琦、富弼、歐陽修等人相繼被排斥出朝廷,各項改革也被廢止。宋仁宗責成他們在政治上有所更張以“興致太平”。一年四個月後,慶曆新政失敗,范仲淹貶到鄧州,之後又輾轉於杭州、青州,皇佑四年(1052年),他調往潁州(今安徽阜陽),行至徐州,不幸病逝,終年6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