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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萬曆年間誰輔佐皇帝進行萬曆新政

欄目: 歷史 / 釋出於: / 人氣:1.32W

張居正。張居正改革(又稱萬曆中興),是在明神宗時期,內閣首輔張居正為挽救明王朝、緩和社會矛盾,在政治、經濟、國防等各方面進行的一場變法革新運動

張居正改革,從軍事、政治、經濟等方面進行整頓,尤重於經濟的改革,企圖扭轉嘉靖、隆慶以來政治腐敗、邊防鬆弛和民窮財竭的局面。

明朝萬曆年間誰輔佐皇帝進行萬曆新政

張居正改革一定程度上強化了中央集權,充實了政府財政,提高了國防力量,推動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但是,改革卻觸動了大地主階級和豪門貴族的根本利益。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病卒後,除一條鞭法外的措施都遭到廢除,改革最終以失敗而告終。在經濟上,張居正施行“一條鞭”法,大致的內容就是,百姓在上交稅收之時,廢除以人力代替稅收,統一攤丁入畝。

當時,明朝的土地大都被權貴和富賈買賣去了,而且出租土地的租金很高,導致百姓們沒有土地生產糧食。而張居正實行攤丁入畝,即就是按人頭來收稅,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土地和百姓的矛盾。在軍事上,張居正派遣戚繼光和李成樑鎮守邊境。

戚繼光負責東南部的沿海安全,李成樑負責東北部的邊境安全。有了戚家軍和李家軍,保障了明朝在國防上的安全。此外,張居正對軍隊進行了裁剪,改善了明朝冗兵的現象。

在農業方面,張居正派遣水利專家,加大建設黃河以及淮河流域,在當時,黃河、淮河對泥沙的治理已經初見成效。(1525—1582)湖廣江陵人,字叔大,號太嶽。嘉靖二十六年進士。

嚴嵩、徐階均器重之。遷右中允,領國子司業事,與祭酒高拱善,相期以相業。階代嵩為首輔,傾心委之。

隆慶元年引之入閣。階致仕,居正與司禮監李芳謀,引拱入閣。同定封俺答事,北邊遂得安寧。此後漸生嫌隙,神宗時與司禮監馮保謀,逐拱,遂為首輔。

神宗即位時年幼,小有過失,慈聖太后即責雲:“使張先生聞,奈何?”及帝漸長,心厭之。卒,諡文忠。未幾彈劾者即紛起。次年,追奪官爵;又次年,籍沒家產。

天啟間,始追復故官。有《張太嶽集》、《太嶽雜著》等。

明朝萬曆年間 誰輔佐皇帝進行萬曆新政?

明朝萬曆年間,張居正輔佐皇帝進行萬曆新政。張居正(1525年-1582年7月9日),字叔大,號太嶽,幼名張白圭,湖廣荊州衛(今湖北省荊州市)軍籍,生於江陵縣(今屬荊州),故而時人又稱之“張江陵”。

明朝中後期政治家、改革家,萬曆時期的內閣首輔,輔佐萬曆皇帝朱翊鈞開創了“萬曆新政”,史稱“張居正改革”。

具體改革內容在經濟上,張居正施行“一條鞭”法,大致的內容就是,百姓在上交稅收之時,廢除以人力代替稅收,統一攤丁入畝。當時,明朝的土地大都被權貴和富賈買賣去了,而且出租土地的租金很高,導致百姓們沒有土地生產糧食。而張居正實行攤丁入畝,即就是按人頭來收稅,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土地和百姓的矛盾。在軍事上,張居正派遣戚繼光和李成樑鎮守邊境。

戚繼光負責東南部的沿海安全,李成樑負責東北部的邊境安全。有了戚家軍和李家軍,保障了明朝在國防上的安全。此外,張居正對軍隊進行了裁剪,改善了明朝冗兵的現象。

在農業方面,張居正派遣水利專家,加大建設黃河以及淮河流域,在當時,黃河、淮河對泥沙的治理已經初見成效。

明朝萬曆年間輔佐皇帝進行萬曆新政

明朝萬曆年間輔佐皇帝的是張居正。張居正當然是內閣首輔,他掌握著朝政,讓國家改革,是明朝變得更加強大起來。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進士。

龍慶元年(1567),任民政大臣、部長助理、東閣大臣。後來,他被調到內閣,擔任助理祕書和民政委員會主任。龍慶六年(1572年),高功為晉中期紀子甸朝廷的第一副官、高階學者。所有的軍事和政治事務都由張居正統治。

張居正擔任第一副內閣成員達十年之久,並實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財政上,清朝實行“一鞭制”。所有的支付、服務和支付都是用白銀支付的。

“太倉小米可養十年,周廟強積金計劃可達400多萬元”;軍事上,他派戚繼光、李成良等將軍往城北,用凌雲義、尹正茂等人鎮壓西南地區的叛亂。開展幹部綜合考核,對各級幹部開展“考核完成法”考核。擴充套件資料:萬曆元年(1573)11月,張居正實行“試入法”,明確了自己的職責。

他控制著6個部委下的6個部委和6個內閣下的6個部委。對要做的任務有一個清晰的概念,從內閣到六項,從六項到政府。它改變了嚴肅監察員的短少、聽眾的短少以及拖延症的持續存在。

《監察法》的實施,提高了各級部門的工作效率,明確了職責和獎懲,使政府頒佈了“從天而降,從天而降,千里之外”的政令。摘要“富國強軍”是張居正的執政目標,這貫穿於他的改革始終,實行科舉制度的最大成就也在這裡。

明朝萬曆年間什麼輔佐皇帝進行萬曆新政

張居正輔佐皇帝進行萬曆新政。張居正改革(又稱萬曆中興),是在明神宗時期,內閣首輔張居正為挽救明王朝、緩和社會矛盾,在政治、經濟、國防等各方面進行的一場變法革新運動。

萬曆新政 改革自萬曆元年(1573年)開始,至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去世結束。

張居正改革,從軍事、政治、經濟等方面進行整頓,尤重於經濟的改革,企圖扭轉嘉靖、隆慶以來政治腐敗、邊防鬆弛和民窮財竭的局面。 改革一定程度上強化了中央集權,充實了政府財政,提高了國防力量,推動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但是,改革卻觸動了大地主階級和豪門貴族的根本利益。 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病卒後,除一條鞭法外的措施都遭到廢除,改革最終以失敗而告終。

明朝萬曆年間誰輔佐皇帝進行萬曆新政推行一條鞭法平均複議使得國庫見風內外安

明朝萬曆年間輔佐皇帝的是張居正。張居正當然是內閣首輔,他掌握著朝政,讓國家改革,是明朝變得更加強大起來。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進士。

龍慶元年(1567),任民政大臣、部長助理、東閣大臣。後來,他被調到內閣,擔任助理祕書和民政委員會主任。龍慶六年(1572年),高功為晉中期紀子甸朝廷的第一副官、高階學者。所有的軍事和政治事務都由張居正統治。

張居正擔任第一副內閣成員達十年之久,並實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財政上,清戰時,實行“一鞭法”,總付、服、全用銀錢支付,“太倉穀子可供養十年,周廟強積金,至400多萬”;在軍事上,他派戚繼光、李成良等將軍到城北,並利用凌雲義、尹正茂等人在西南鎮壓叛亂。對幹部進行綜合考核,對各級幹部實行“考成法”考核。

擴充套件資料:萬曆元年(1573)11月,張居正實行“試入法”,明確了自己的職責。他控制著6個部門之下的6個部門和6個內閣之下的6個部門。對於要做的任務,要有一個明確的概念,從內閣到六科,從六科到政府。

已經改變了認真的監督者的短促,聽眾的短促,以及持續的拖延。《監察法》的實施,提高了各級部門的工作效率,明確了責任和獎懲,使得政府頒佈了“千里之外,從天而降,從天而降”的法令。張居正執政的目的是“富國強軍”,這貫穿了他改革的始終,實行科舉的最大成就也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