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設立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淨資本限額為3億元。
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是指資產應當主要用於投資國債、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別的信用度高且流動性強的固定預期年化預期收益類金融產品。
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範圍由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投資於固定預期年化預期收益類和權益類的比例不受限制,而且還可以投資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