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退市新規來看,目前創業板更改了虧損幾年就退市的標準,而是修改為:交易類退市、財務類退市、規範類退市和重大違法類退市,其中交易類退市和財務類退市的具體標準是:
一、交易類強制退市
1、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200萬股;
2、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 1 元;3、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 3 億元;
4、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公司股東人數均少於 400 人等。
二、財務類強制退市
1、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淨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
2、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淨資產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