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沒有固定的二級科目,企業可以根據核算的固定資產名稱進行二級科目的填列。稅法中,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其具體分類如下:
1、房屋、建築物;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
5、電子裝置;
6、其他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