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費附加是指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同級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同級財政部門監督管理,專門用於發展地方教育事業的預算外資金。教育費附加的徵收,有利於加快發展地方教育事業,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
教育費附加統一按增值稅、消費稅實際繳納稅額的3%徵收,計算公式為: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3%;
企業發生教育費附加,應進行如下賬務處理: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上繳教育費附加時: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