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增值稅賬務處理會計分錄包括:
1、疫情期間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並結轉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貸:其他收益(或營業外收入科目)
2、疫情期間一般納稅人減免增值稅並結轉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貸:其他收益(或營業外收入科目)
疫情期間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時,可以通過“應交稅費”科目及“其他收益”等科目處理。其中,“應交稅費”科目用於核算企業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其他收益”科目用於核算總額法下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以及其他與日常活動相關且應直接記入該科目的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