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教育 學前教育 精緻生活 飲食養生 命理 科普教育 金融 歷史 影視 數碼 熱門資訊
當前位置:生活百科站 > 精緻生活 > 

民法典有沒有關於物業費的規定

欄目: 精緻生活 / 釋出於: / 人氣:2.69W

民法典有關於物業費的規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民法典有沒有關於物業費的規定

1、空置房應不應該繳納物業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明確規定了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物業服務企業,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物業服務主要是針對房屋的服務,物業公司按照物業服務協議提供了相關的物業服務,即履行了合同約定之義務,業主則不能以未入住為由而不繳納物業費。

2、沒簽物業服務合同,也要交物業費嗎?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條的規定,建設單位依法 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業主自收房(收到收房通知,業主自身原因未收房,以通知的期限日視為收房)時起,即佔有、使用房屋並享受物業服務,應當交納物業費。業主如果以並非合同當事人為由提出抗辯,人民法院將不予支援。

3、低樓層業主可以不支付、電梯養護費和保潔費嗎?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低樓層的業主不能以不使用電梯拒絕支付電梯養護費,也不能以不需要接受保潔服務拒絕支付保潔費。

4、物業服務太差、為什麼要交物業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是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應履行的義務。所以一般情況下物業費是必須得交的。如果業主認為有物業服務存在問題,應該與物業管理公司好好協商解決,必要時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物業公司好比所有業主的管家,在保障業主居住環境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如果有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的確會給業主帶來很多困擾。不過這種情況業主不應該以拒繳物業費的方式消極抵抗。試想如果大家都不交物業費,如果物業公司運營經費不足,那麼物業公司對小區的維護管理很難維持,這將損害全體業主的利益。與此同時這會加深業主與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矛盾,嚴重影響雙方在小區內和諧共處。

業主若對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物業服務不滿意,應通過正常途徑與物業公司溝通、協商解決,也可就存在的服務問題向業主委員會反映。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條規定,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前,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與新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