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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齡多久拆遷 住宅使用年限多少

欄目: 精緻生活 / 釋出於: / 人氣:2.51W

房齡多久拆遷 住宅使用年限多少的答案是:70年;拆遷得看規劃

房齡多久拆遷 住宅使用年限多少

1、純住宅是70年使用年限,寫字樓商鋪是50年使用年限,但是拆遷的看規劃。

2、有質量問題的房子馬上就會拆,或規劃用地就要拆,有的70年房子還不拆。

3、拆遷是把經城市規劃、土地管理機關批准,將原土地合法使用者及房屋合法使用者及房屋合法使用者遷到其他地方安置,並拆除清理原有建築或其他防礙專案實施的地上物,為新的建設專案施工創造條件。

4、拆遷與房屋時間長短沒有直接關係。

5、拆不拆遷不是看房齡的,要看市政規劃,政府要規劃才會拆遷,不規劃的話房齡再長也不會拆。

房屋產權調換是指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房屋產權與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產權調換,並按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差價結算的行為。產權調換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點是以實物形態來體現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補償。

也就是說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交換,被拆遷人失去了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調換之後擁有調換房屋的產權。無論是居住房屋還是非居住房屋均可採用產權調換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二十四條的規定,計算被拆遷人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無論是實行貨幣補償還是產權調換,有一個基本原則是必須明確的,即等價的原則。房屋屬於被拆遷人的私有財產,被拆遷人對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可以依法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注: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佈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已廢止。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

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條;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