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保利益的構成條件為:
1.可保利益為經濟利益,可以用金錢貨幣進行計算。
2.可保利益為法律所認可,是法律上的可保利益,即法律上或衡平法上的利益。
3.可保利益需具有可期待性或可確定性,即保險人與投保人簽訂保單合同後,相關的保險風險可能會發生並會對被保險人等產生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