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況可以領失業保險:
1、已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已經進行相關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