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的政策來看的話,上班是是不能夠申請領取失業金的,因為失業金是針對參保人員在失業期間提供的經濟保障,也就是說在職職工不屬於失業人員,所以就不能領取失業金。除此之外,如果職工在領取失業金期間重新就業,那麼就需要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然後需要在入職後繼續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不然的話就算是違法行為,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還有就是征服兵役、移居境外、已經退休或被判監禁、勞動教養及剝奪政治權利等情況下,同樣也不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