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職死亡,參保個人死亡後,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個人賬戶餘額依法繼承。
2.出國定居,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保險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4.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與企業繳費重複時,退付的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部分。
5.農民工返鄉,農村戶口如果離職時選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算,可將個人賬戶累計額(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本人,同時繳費記錄清零,以後按新參保處理,繳費年限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