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使用者發生了不良行為,但是一直都沒有處理,那麼不良記錄會一直在使用者的個人徵信報告中存在;
2、如果使用者在不良行為發生後及時處理了,那麼根據《徵信管理條例》的規定,自不良行為或事件終止之日起,徵信機構對採集的個人不良資訊儲存期限不得超過5年。也就是說這種不良記錄會保留5年,5年後會被刪除。